作者介紹
汪曾祺(1920-1997),江蘇高郵人。1939年,考入昆明西南聯大中文系。從1940年到1947年,是他小說創作的第一個階段--探索階段。他與沈從文過從甚密,并且選了沈從文在聯大開的幾門課程。其間,他寫了《復仇》《落魄》和《雞鴨名家》等短篇小說,后收入1948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邂逅集》。
1948年汪曾祺到北京。從1950年到1958年他一直當文藝刊物的編輯,編過《北京文藝》、《說說唱唱》、《民間文學》等。1958年被錯劃為“右派”,下放到張家口的一個農業科學研究所勞動,將近4年。1962年初調回北京,任北京京劇團編劇,曾與楊毓珉等人把滬劇《蘆蕩火種》(汪曾祺等作)改編成京劇《沙家洪》。60年代初是其創作的第二個階段。其間,以下放生活為素材寫了《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短篇小說,1963年出版小說集《羊舍的夜晚》。這些小說樸實、清新,與當時的公式化、概念化的小說相比,是難能可貴的。
1980年以后是汪曾祺創作的第三個階段,也是其小說創作的豐收期。他寫了《異秉》《受戒》《大淖記事》等小說,出版了《汪曾祺短篇小說選》《晚飯花集》等短篇小說集。
汪曾祺的小說在思想內容上多表現美與健康的人性,他對新時期小說最大的貢獻在于創造了一種散文化的小說文體。他的小說近似隨筆,隨意灑脫,親切自然,同時還注重氣氛的描摹。他認為在短篇小說中只要寫出了氣氛,即使不寫故事,沒有情節,不直接寫人物性格、心理,也可以“在字里行間都滲透了人物”,因為“氣氛即人物”。
附:
《受戒》賞析
本文敘述者意欲向讀者敘述的是一種獨特的生存環境中奇異的人情風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首先,故事的行為“空間”--“這個地方的地名有點怪,叫庵趙莊”?!扳众w莊”這一符碼,指稱著兩重涵義:莊上大都姓趙,莊上有一個庵。莊以族為名,是中國傳統社會注重血緣聚居的一種反映;莊以庵名,則可見這座小小的菩提庵對莊上人家的重要性?!俺龊蜕小北闶沁@個地方的一大特色。
和尚象征著佛教,象征著信仰?!俺黾摇碑敽蜕幸馕吨邮苣承┨囟ǖ摹敖埂?、契約規束。正是這些“禁止”、契約規定了和尚是不同于常人的、是“非常人”。在一般讀者的眼里,和尚正是“不同的人”,是異己的“他者”。但本文向讀者敘述的、明子家鄉的和尚則幾無“他者化”的特征,和尚的生活幾與常人無別。一個人出家當和尚,接受的“禁止”規約還沒有獲得的“自由”多。當和尚可以有很多好處:一是可以吃現成飯,哪個廟都管飯;一是可以攢錢,由和尚還俗娶媳婦是很容易的。有許多人出家當和尚好像正是出于這些“現實”的考慮,而幾無信仰方面的需求。明子正是這樣的。而要當上和尚卻不容易,必須得是面如朗月,聲如鐘磬,還要聰明記性好。
在這一處地方,和尚與常人最大的不同處,只是和尚必須燒戒,需要做法事,而做法事卻是要收錢的。人們對佛教的信仰似乎也就止于放焰口。宗教與信仰已經充分地融進當地的民俗風情、傳統道德倫理資源構成的文化整合體中去。換句話說,佛教已被本土化、具體化為“當地”的宗教。信仰變成了當地人獨特的信仰,和尚也是當地人特有的。在這一層面上看,小說本文表述的深厚內涵正是這種外來的宗教資源在與中國本土文化發生碰撞時、對抗以后的一種結果:宗教被接受,但是被消解式地接受,即被“本土化”,被本土文化所扭曲變形、整合吸收。
印度的佛教被本土化以后,形成了中國的佛教。中國佛教又分南、北二宗。北宗恪守教義,謹行教規,主張通過苦行修煉徹悟“佛性”,尋求超脫。南宗教派則認為人人心中皆存佛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通向“徹悟”、“佛”的道路上,人人是平等的。這一教派并不苛求形式上的清心禁欲,苦行修煉,而著重于精神靈魂上的啟蒙、頓悟。這種教義的盛行,與南方市民經濟的普遍繁榮有著必然的聯系。經濟的發達引導的是生活上的享受需要,引導的是世俗化的生活方式。佛教為了贏得信仰,贏得信眾,不得不向這些世俗的需求妥協,甚至刻意迎合這些世俗的需要。在明子的家鄉,佛教的“代言人”和尚除了念經、做法事,著僧衣、剃光頭受燒戒之外,似乎并無嚴厲的教義約束。
這一群貌似擺脫塵俗、超然世外的和尚居然同“俗人”一樣地生活,這是令讀者驚奇的。誰的家里兄弟多,就派一個出去當和尚。當和尚也要通過關系,也有幫。在這片區域,和尚被視為同箍桶的、彈棉花的、花匠、婊子一樣,是一種職業,一種生存方式,物質的而非精神信仰的生存方式。和尚們一樣地娶妻養子,打牌賭博,唱山歌小調,一樣地殺豬吃肉。他們吃肉也不瞞人,殺豬就在寺廟的大殿上,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樣,只是宰殺之前要很莊重地念一道“往生咒”,為殺生搜尋一些經典依據而已。在庵里無所謂清規,連這兩個字也沒人提起。即使是在從事很神圣的宗教法事,如放焰口時,和尚們也像玩雜耍似的。年輕的和尚則趁機出風頭,引得大姑娘小媳婦跟著私奔失蹤。
“禁止”規約的淡化或隱匿,使這一群本應尋求靈魂超脫的和尚,也同樣依戀著世俗化的生活,他們一面浸淫于經驗的、體驗的世界中,過著“俗人”的生活,享受著人性、人情煥發出來的歡樂與愉悅,一面追求著超驗的宗教理想,皈依于一種執著的信仰。恰似身在淤泥之中而求自潔其身,這些和尚試圖尋求生活享受與超越追求的統一,現實與來世的統一。正如廢名的那首詩《?!匪銓懙模汉?,在每一個人的心里。每一個人(包括和尚)都可以通過自己的途徑接近或達到“大徹大悟”--佛自身。明子與所有已經成為和尚的男子一樣,并不刻意壓抑自己本性的發展,恰恰相反,他正是順從著人性的自然成長,追隨著人性要求的召喚,在世俗/脫俗(超俗)的渾融一體中,不斷地成長著。敘述者想向隱含讀者暗示的正是這樣一條道路:從世俗中逃遁、解脫未必要脫離現實,遠隔塵世。塵世之中自然的人生、透明的人性是可以與天、與大自然、與佛相通的。人性的自然舒展、欲望的適當滿足乃是獲取宗教超脫的條件與補充。
相當有趣的是敘述者對于“荸薺庵”這個名稱的解釋。這個庵本來叫菩提庵,是富于佛教意味的,但“俗人”們把它叫訛了,叫成了荸薺庵。這一訛稱很具隱喻涵義,它代表著一種民間化的、世俗化的“闡釋”(對佛教的解讀)。庵里的和尚也接受了這種“俗稱”。
這實際上是對于自己宗教信仰的一種有意的“省略”或“忘懷”。
庵本來是住尼姑的,“和尚廟”“尼姑庵”是俗人約定俗成的想法,可是荸薺庵住的卻是和尚。這一看似荒謬的事實說明這里的和尚對于名分、形式是看輕的。而當地的人們,也對此習以為常,這正好印證了和尚的俗人化與宗教的世俗化。這些敘事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讀者閱讀期待中和尚與佛教的神秘性與神圣性。
本文的主題是明子到善因寺去燒戒疤。受戒是出家當和尚的一種正式儀式,是一種很莊重的“典禮”。這一莊嚴的儀式在小英子看來無異于活受罪,無異于一種不人道的行為:“好好的頭皮上燒八個洞,那不疼死啦?”然而小明子對這種儀式卻不能不接受,盡管它確實違背了自然的人性,但是“受了戒,就可以到處云游,逢寺掛搭”,而不受戒只能是野和尚,小明子的心里已經能夠理解受戒這一形式對于和尚的必要性。和尚雖幾與常人無異,但和尚之所以是和尚,因為他必須會做法事,而他首先必須接受燒戒。但這對純真少年看來,受戒并不是痛苦,它只是領取一張和尚的合格文憑而已,它只是“出家”“當和尚”的“入門儀式”。受戒這一抽象、空洞的能指符號是沒有所指內容的。
外表莊嚴的善因寺是“禁止喧嘩”的,到了這里誰也不敢大聲咳嗽。和尚們都在吃粥,竟然不出一點聲,但是小英子卻不顧這些“禁止”,大聲沖著正在吃粥的明子打招呼,然后大搖大擺地走了。由此可見,盡管有禁令,有規約,但它們是寬松的,是可以被打破的。打破“禁止”并不會受到懲罰,也不會造成損害。所有被接受的規約乃是自然形成、順乎人性的。它們對于“破壞者”不是懲罰,而是采取一種兼容的、接納的姿態。正如荸薺庵山門上的那一副對聯“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開顏一笑笑世間可笑之事”。所謂的“當地”的佛教信仰的基本的內涵就在于此。--“出家”是自愿的,超脫是人人皆能行之有效的。佛性自然,人人心中皆有佛在,這是一種本土化的宗教信條,就像荸薺庵另一副對聯所透露的玄機:“一花一世界,三藐三菩提?!?/span>
小英子這一少女代表的是與和尚對立的“俗人”的代碼,從她身上可以看到俗人對于宗教皈依的巨大解構力量。小英子保存著最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這一帶清秀山水培養起來的水一般的陰柔性情。她有著本乎自然的欲望,純真的情愛。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慮或受壓抑的陰影。她的焦慮與欲望被掩藏或裝飾了起來,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蘆葦蕩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間是桃源式的環境。這一片空間里的人,與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們幾乎沒有受到任何“忌諱”的約束。小英子初次見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個蓮蓬扔給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親斥責明子時,徑直叫他“兒子”,后來干脆把他認作了干兒子。明子幫著小英子姐妹畫繡花,幫著做田里的農活,一起踩水,一起采荸薺……“男女授受不親”的秩序被徹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種親密無間的關系里滋養起了一種最自然的相互依戀的情感。明子在善因寺受完戒,小英子駕船去接他。她不讓明子將來去當方丈,也不要他當沙彌尾,明子都答應了。小英子接著更是毫無顧忌地提出自己要給他做老婆,已當上和尚的明子眼睛睜得鼓鼓的,答應了。在這里,性愛被表述為一種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不過的事情。本文自始至終渲染的這種古樸淳厚的民風得到了升華與深化?!笆芙洹迸c“情愛”這兩個看似對立的命題在這里奇特地統一起來了。
作者汪曾祺在本文結束后署明: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寫四十三年前的一個夢。這一簡單的“注腳”實際上為讀者提供了一篇“次本文”?!按伪疚摹币部梢苑Q為“第二本文”,是與“正式本文”(“正文”)平行存在的、對其進行“解構”說明的另一本文。正如《狂人日記》序言(以文言寫成)對于“正文”(以白話寫成)是一個“次本文”一樣,汪曾祺在“正文”之后的這一說明,實際上“解構”了本文所提供的可能解釋或表述。這一“次本文”意味著:本文所表述的可能只是一場夢覺,只是真實作者心目中的一種“理想境界”(一個“理想國”),它或許存在過,但已經永逝不復返了。1980年的作者在“當下”借助語言構筑的這一“話語空間”實際上只是一種情感的操練,試圖“復活過去”、“重返舊時光”的一次想象性的努力?!按伪疚摹币部赡苷f明了真實作者跟當年居住在密西西比河畔的馬克·吐溫夢想成為一名水手一樣,夢想追尋一種理想意境中的人們的生活。然而,夢既無從尋覓,唯有訴諸語言的想象才可能是真實的,于是《受戒》這一文本的產生,其全部用意似乎都在于圓滿作者的那一個夢。